-01- 前言
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?
从事环保行业,分分钟可能触红线,碰底线,得不偿失。
所以要清醒的认识到哪些是红线,哪些是底线,小心翼翼做事,战战兢兢做人,对法律法规制度,要有足够的敬畏之心。
以下梳理一下污水厂最常见、最易踩线的违法类型+法律依据+处罚……
-02- 最常见8类违法行为
1. 超标/超总量排放(经常发生)
表现:出水COD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超标;超排污许可总量
法律依据: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83条第2项
处罚:10万–100万罚款;停产整治;情节严重→停业/关闭
案例:2026.2 唐山滦南清源污水厂5次超标,累计罚250万
2. 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(重罚)
表现:停运格栅、生化池、消毒、污泥系统;不投加碳源/药剂;擅自停运
法律依据: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39、83条第3项
处罚:10万–100万罚款;移送公安拘留;涉刑
案例:2024.11 石嘴山某污水厂芬顿、格栅、压滤机全停,罚45万+移送公安
3. 数据造假/干扰监测(涉刑)
表现:篡改/伪造在线数据;用清水稀释采样;试剂过期;不联网/不校准
法律依据: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82、83条;《刑法》第338条(污染环境罪)
处罚:2万–20万罚款;停产;直接责任人拘留;判刑(3–7年)
案例:2025.4 通江污水厂COD/氨氮试剂过期,数据失真+总磷超标3.8倍,罚33万
4. 偷排/暗管/渗坑/溢流(顶格罚)
表现:私设暗管;接雨水管网;渗坑直排;应急池/调节池渗漏溢流
法律依据: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39、83条第3项
处罚:10万–100万罚款;拘留;涉刑
案例:2026.2 某污水厂应急池溢流+调节池渗漏→雨水管网,罚8.5万
5. 无证排污/排污许可违规
表现:未领证排放;超许可范围/浓度/水量;不执行台账/自行监测
法律: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83条第1项
处罚:10万–100万罚款;停产;关闭
6. 污泥违法处置(重罚)
表现:不记录污泥去向;擅自倾倒/堆放;污泥不达标;非法填埋
法律依据: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》第53条
处罚:10万–20万罚款;代为处置(费用自担);涉刑
7. 擅自停运/不报告(高频)
表现:擅自停运污水厂;不提前报告;无应急措施
法律依据: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》第52条
处罚:10万–50万罚款;警告;赔偿损失
8. 未批先建/未验先投
表现:新建/扩容项目环评未批先建;未验收即运行
法律:《环评法》第31条
处罚:总投资额1%–5%罚款;恢复原状
-03-总结
超标/超总量:10–100万
不正常运行/偷排/数据造假:10–100万+拘留+涉刑
污泥违法:10–20万
擅自停运:10–50万
未批先建:投资额1%–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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